玉树高速公路立柱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内容
影响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准确性的因素有哪些:
1、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水平
许多的技术人员经过了培训,但未能对检测相关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深入的理解和研究,加之实际经验不足,在检测过程中分不清外界因素干扰,出现漏检、误检甚至错检的情况,较终的结果不真实。
2、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
作为检测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本着“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工作态度进行检测工作。但少数检测单位及检测人员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人为造成检测结果失真;或在检测过程中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试验方法不正确或不认真,*大的影响了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影响现场检测质量的因素
1、检测仪器
检测仪器的使用,直接影响现场采集的数据的准确程度。
2、检测方法
检测方法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委托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约定的方法进行(非标方法必须在检测报告中注明)。一般来说,检测方法必须操作方便、科学。作为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所使用的检测方法,必须能够保证检测结果具有真实的代表性。现场检测结果是否准确与很多因素有关,通常有以下情况。
2.1检测方案的**和样本空间的确定
现场检测是随机的,是监督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对新建建筑的实体质量的评价。检测单位检测人员在**检测方案时应在相关规范、标准的指导下遵循一定的原则。
2.2现场抽样原则
当明确了检测方法、检测范围和检测部位后,合理选择抽样数量是经济科学评判构件质量的关键。基本原则是按相关标准要求抽取构件。抽取构件时,应随机抽取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
现代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在管理方面受地方传统、经济情况、环境和真实需要的限制,存在着地方差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发展还有诸多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一是房屋安全管理措施不力。对于各省市来讲,如何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并对出现的隐患进行整治,没有统一的实施标准,各地的管理实施力度良莠不齐,造成一定的地区差异性。而这种不完善也直接影响到**职能的发挥。从长远的角度来看,不利于维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因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只有从国家到地方都做好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主体,消除隐患,才能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二是房屋鉴定秩序存在一些混乱。由于按照国家规定,对于房屋鉴定这项工作,房屋安全鉴的相关机构可以按照非营利事业单位收取一定的费用,让一小部分人钻了规定的空子,一些与房屋安全鉴无关的部门也参与。这样就造成了,对同一个房屋的鉴定得出了不同的鉴定结果,造成混乱。这样的行为背后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申请鉴定当事人的利益。三是房屋鉴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近年来房屋鉴定工作相关的新标准、新技术不断提升,必须有一批拥有新的*技术知识、高水平、高素质的房屋鉴定*技术人才队伍来相适应。但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人员素质确实令人不容乐观,特别是有的县级鉴定机构多仅有两名鉴定人员,有的甚至只有一名,并且都不是*技术人员。四是房屋安全鉴定仪器配备严重不足。按照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要求要配备光学经纬仪、回弹仪、激光测距仪、碳化深度检测仪、钢筋检测仪等。但很多鉴定机构都没有配备齐全,有的仅配备照相机、测距仪,有的甚至任何仪器都没配备,仅靠眼观目测来完成。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过程:
(一)、进场准备工作为使现场鉴定工作有效快速进行,满足工期要求,委托方应积*主动的收集及准备好被鉴定房屋的房产证、建筑及结构图纸,并做好现场的通知与协调工作。
(二)、现场勘查
(1)房屋概况调查
(1.1)调查及记录房屋的名称、地址、座向、产权人、使用人、承租人、建筑年代、改造年代、用途、层数及结构形式。
(1.2)调查及记录房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1.3)调查及记录房屋内墙、外墙、天花饰面、室内地面及门窗设施等装修情况。
(2)现场检查、检测内容
(2.1)地基基础检查检查、记录房屋室内外地台、各墙柱脚是否有开裂损坏现象,地基基础是否产生不均匀沉降而造成上部结构构件出现开裂及变形等异常现象。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倾斜率或偏移比值进行测量,采用“DSZ2”水准仪对该房屋转角部位竖向构件进行沉降观测,以确定该房屋主体整体是否发生不均匀沉降现象及房屋沉降是否趋于稳定,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2)钢筋混凝土检查检查、记录钢筋混凝土构件是否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对损坏(包括:开裂、变形、保护层剥落、露筋、钢筋锈蚀程度等)构件外观状态进行拍照记录,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3)砖墙砌体检查检查、记录砖墙砌体是否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对损坏(包括:开裂、变形、风化、弓凸等)构件进行拍照记录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4)、木结构检查检查、记录木结构是否出现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及节点是否出现松动、脱榫等损坏现象,并判定该损坏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影响。
(2.5)装修部分检查
(a)检查、记录内外墙及天花板的批荡层是否出现风化、空鼓、起拱、脱落及龟裂等损坏现象。
(b)检查、记录楼地面饰面是否出现空鼓、起拱、起砂和开裂等损坏现象。
(c)检查、记录门窗是否出现变形、开裂、木质腐朽、铁件锈蚀等损坏现象,使用是否灵活。
(2.6)设备部分检查检查、记录水电设施使用功能是否正常;卫生器具零件损坏、残缺;电照设备的新旧、完损、电线老化、绝缘等情况。
(三)、编写鉴定报告书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678号]对房屋的完损等级做出评定,对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构件提出的处理建议,并编写鉴定报告书。(备注:对于危险房屋,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版)进行危险性等级评定)。注:施工中或施工后房屋安全鉴定是在施工前鉴定的基础上对原有损坏进行对比,分析工程施工对房屋是否造成影响。